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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擴充期間為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15日止,擴充內容為國內外雕塑家、交通、住宿、講師、創作、工具、出席、餐費、翻譯、材料、創作營場佈及設備、清潔、作品安裝、紀念品、保險等項目及費用增額。
(二)後續擴充之權利,若因實際執行情形或經費未能核定等原因而未能辦理,由機關與廠商協商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另召開議價或議約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整,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7年12月15日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一.其他廠商:請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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