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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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新臺幣100元整(概不退還):凡欲購買之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無記名方式向本局後勤科郵領或親領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凡有能力合乎規定承攬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接受審查(廠商提出資、規格文件影本時,本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工廠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投標需繳交相關資料:
(一)百萬像素攝影機組攝影機CE、FCC國際安規認證文件
(二)固定桿結構技師設計文件(含自立桿外觀圖示、自立桿結構計算 文件、基礎座結構計算文件、基礎座結構設計圖示,如:挖掘深度、寬度、鋼筋固定方式等),以上文件均需結構技師認證用印。
(三)規劃設計圖及路權申請圖:依據規格表項次(十五)3-6所列逐一繪製。
(四)網路化數位式監控系統 (須提供兩家相同型態公司) 履約保證。
(五)以本市垂楊路段為錄製地點,提出24小時連續不間斷實際路口現場錄影之光碟片或其他儲存設備(採用本規範之數位錄影錄製燒錄)
(六)上述指定錄製地點現場觀察紀錄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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