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A002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115年度路平專案

新竹市政府 決標日:115/04/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530,124,80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叡
聯絡電話 (03)5216121#294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王柏叡
聯絡電話 (03)5216121#294
傳真號碼 (03)5261230
電子郵件信箱 010664@ems.hc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124,80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至115年12月31日前,機關得視履約情形,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經必要之履約成果評定及契約變更程序,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延長期限2年(117年12月31日)為限,依原契約簽訂之單價、條件履約及計價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各項得標廠商擴充工程金額,第一分項(東一區)、第二分項(東二區)、第三分項(北區)、第四分項(香山區)皆為新臺幣265,062,402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s://web.pcc.gov.tw/領取。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6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竹市政府各種工程押標金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新竹市政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s://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不受相關原物料機械等價格變動影響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年度道路工程開口契約,未涉結構建築或大地工程範疇,故如常年條件不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履約期限: 每一分案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並於機關通知開工函所訂工期竣工(原則每一個案以45日曆天為原則,實際由設計監造廠商依分案施工數量及工區交通量等狀況訂定工期)。全案竣工日期為115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工程之累計金額已達執行上限金額新台幣397,593,603元整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如分案工程已發生權責(已通知派工),工期跨115年12月31日,廠商仍應依契約及分案預算書圖規定執行完畢。 更正公告(115/01/23): 修正施工規範、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審查表、授權書、修正評選須知、補充道路養護路面養護巡查作業執行規定。 ***變更招標文件(2/12): 1.修正評選須知之四2.修正外標封3.新增文件:新竹市道路鋪面檢測指標。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重新領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未檢附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分項(東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2,531,201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分項(東二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分項(北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分項(香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柏叡
聯絡電話
(03)5216121#294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王柏叡
聯絡電話
(03)5216121#294
傳真號碼
(03)5261230
電子郵件信箱
010664@ems.hc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124,80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至115年12月31日前,機關得視履約情形,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經必要之履約成果評定及契約變更程序,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延長期限2年(117年12月31日)為限,依原契約簽訂之單價、條件履約及計價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各項得標廠商擴充工程金額,第一分項(東一區)、第二分項(東二區)、第三分項(北區)、第四分項(香山區)皆為新臺幣265,062,402元整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s://web.pcc.gov.tw/領取。
招標文件總售價
300元
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3/02 17:00
開標時間
115/03/03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6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竹市政府各種工程押標金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新竹市政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s://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不受相關原物料機械等價格變動影響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等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屬年度道路工程開口契約,未涉結構建築或大地工程範疇,故如常年條件不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履約期限: 每一分案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申報開工,並於機關通知開工函所訂工期竣工(原則每一個案以45日曆天為原則,實際由設計監造廠商依分案施工數量及工區交通量等狀況訂定工期)。全案竣工日期為115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工程之累計金額已達執行上限金額新台幣397,593,603元整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如分案工程已發生權責(已通知派工),工期跨115年12月31日,廠商仍應依契約及分案預算書圖規定執行完畢。 更正公告(115/01/23): 修正施工規範、投標須知、廠商資格審查表、授權書、修正評選須知、補充道路養護路面養護巡查作業執行規定。 ***變更招標文件(2/12): 1.修正評選須知之四2.修正外標封3.新增文件:新竹市道路鋪面檢測指標。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重新領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 如為電子領標,採郵寄投標或專人送達方式或電子投標之廠商,應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並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書面方式投標之廠商應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標封,開標時機關檢驗該憑據編號應存在且不重複。未檢附者,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一分項(東一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32,531,201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二分項(東二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三分項(北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第四分項(香山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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