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228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公有停車場停車收費設備租賃暨無人化設備停車場委託代收

新竹市政府 決標日:114/10/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562,813
原始預算
$ 102,780,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佳嬬
聯絡電話 (03)5216121#483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陳佳嬬
聯絡電話 (03)5216121#483
傳真號碼 (03)5239008
電子郵件信箱 041387@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2,780,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之上限合計為新臺幣1億元。擴充項目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比例價金核算付款,經雙方合意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增購辦理期限:履約期限屆滿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31
原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取(2)郵購者請購買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匯票(金額為招標文件售價),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將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寄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郵購。(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上網領取:網址:https://web.pcc.gov.tw,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5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自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竹市政府各種工程押標金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涉及原物料(如鋼筋混凝土等)之價格波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停車場經營業及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達付款上限金額用罄為止。(以先屆者為準) 1.前項履約期限得依機關通知日為契約起始日,並得依各停車場所使用之設備單項計價。 2.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個月內完成本案設備之安裝及設定等工作事項(惟相關資安設備需於2個月內安裝建置完成),並報請機關查驗及通知啟用時間,自機關核准之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契約價金。 3.其契約價金之給付則依實際履約期間以月為單位換算該期應付價金;若契約日不足一個月,則依實際履約天數按比例計算價金。 4.本案採購預算來源為三種不同預算科目,倘若已簽訂契約,惟其一預算遭刪減或未通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或以契約變更方式辦理,廠商不得據以請求任何補償。 *****更正事項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及開標日期時間皆不變。 二、變更文件:詳細價目表、評選須知、評分表、契約,其餘招標文件不變,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另原採親自或郵寄領標者請憑原領標收據至原領標處更換相關文件。 三、本次變更文件說明如下: 1.「詳細價目表」項次貳五「線上交易手續費(依營業額計算)」之備註欄,原載「750萬」變更為「75萬」。 2.「評選須知」捌二評選項目第一項執行能力之評選子項第2點原載「ISO/IEC 27002」變更為「ISO/IEC 27001」。 3.「 評分表」第五項、第七項之評選子項增列編號。 4. 「契約」第五條(一)1(1)第一行原載「八期」變更為「十二期」。 ***本案投標須知第14點要求電子投標者應另提紙本服務建議書。 ***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壹仟零貳拾柒萬捌仟零伍拾元整。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佳嬬
聯絡電話
(03)5216121#483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交通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陳佳嬬
聯絡電話
(03)5216121#483
傳真號碼
(03)5239008
電子郵件信箱
041387@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2,780,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金額之上限合計為新臺幣1億元。擴充項目得依原契約條件及比例價金核算付款,經雙方合意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增購辦理期限:履約期限屆滿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31
原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取(2)郵購者請購買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匯票(金額為招標文件售價),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將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寄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郵購。(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上網領取:網址:https://web.pcc.gov.tw,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5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自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竹市政府各種工程押標金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涉及原物料(如鋼筋混凝土等)之價格波動。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停車場經營業及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達付款上限金額用罄為止。(以先屆者為準) 1.前項履約期限得依機關通知日為契約起始日,並得依各停車場所使用之設備單項計價。 2.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個月內完成本案設備之安裝及設定等工作事項(惟相關資安設備需於2個月內安裝建置完成),並報請機關查驗及通知啟用時間,自機關核准之設備啟用日起計算契約價金。 3.其契約價金之給付則依實際履約期間以月為單位換算該期應付價金;若契約日不足一個月,則依實際履約天數按比例計算價金。 4.本案採購預算來源為三種不同預算科目,倘若已簽訂契約,惟其一預算遭刪減或未通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或以契約變更方式辦理,廠商不得據以請求任何補償。 *****更正事項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及開標日期時間皆不變。 二、變更文件:詳細價目表、評選須知、評分表、契約,其餘招標文件不變,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另原採親自或郵寄領標者請憑原領標收據至原領標處更換相關文件。 三、本次變更文件說明如下: 1.「詳細價目表」項次貳五「線上交易手續費(依營業額計算)」之備註欄,原載「750萬」變更為「75萬」。 2.「評選須知」捌二評選項目第一項執行能力之評選子項第2點原載「ISO/IEC 27002」變更為「ISO/IEC 27001」。 3.「 評分表」第五項、第七項之評選子項增列編號。 4. 「契約」第五條(一)1(1)第一行原載「八期」變更為「十二期」。 ***本案投標須知第14點要求電子投標者應另提紙本服務建議書。 ***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壹仟零貳拾柒萬捌仟零伍拾元整。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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