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A002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政府110年度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新竹市政府 決標日:110/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9,328,400
原始預算
$ 19,824,000
底價金額
$ 9,664,2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坤霖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莊坤霖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2461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1993@ems.hc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A0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市政府110年度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824,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9,824,000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1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0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開標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相關技術顧問公會者;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並加入技師公會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上述之納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分別另說明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2年12月31日內,由機關逐案通知(包括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公文等)規劃設計開始辦理及完成之期限,並於規定期限將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乙份送請機關審核,於機關核定後送工程設計預算書圖3份及招標文件1份(機關得視案件情形指定增加檢送文件之份數),以利機關辦理招標作業。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9,824,000元整 (1)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每家廠商服務費用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912,000元整。(以統一折扣率80%為上限,實際視議價結果而定。) (2)廠商標價不得超過前述統一折扣率,否則視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9,824,000元
fetched_at 2021-01-06T02:28:48+08:00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莊坤霖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傳真號碼 (03)5246137
電子郵件信箱 01993@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82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1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0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26 09:30
開標時間 110/01/26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相關技術顧問公會者;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並加入技師公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上述之納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分別另說明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2年12月31日內,由機關逐案通知(包括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公文等)規劃設計開始辦理及完成之期限,並於規定期限將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乙份送請機關審核,於機關核定後送工程設計預算書圖3份及招標文件1份(機關得視案件情形指定增加檢送文件之份數),以利機關辦理招標作業。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9,824,000元整 (1)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每家廠商服務費用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912,000元整。(以統一折扣率80%為上限,實際視議價結果而定。) (2)廠商標價不得超過前述統一折扣率,否則視為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1/26 09:30
開標日期 110/01/26 10:3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新竹市政府110年度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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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坤霖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6.58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莊坤霖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3)5246137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01993@ems.hc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A002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竹市政府110年度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9,824,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
19,824,000元
採購資料: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1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0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6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6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開標中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相關技術顧問公會者;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並加入技師公會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上述之納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分別另說明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2年12月31日內,由機關逐案通知(包括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公文等)規劃設計開始辦理及完成之期限,並於規定期限將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乙份送請機關審核,於機關核定後送工程設計預算書圖3份及招標文件1份(機關得視案件情形指定增加檢送文件之份數),以利機關辦理招標作業。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9,824,000元整 (1)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每家廠商服務費用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912,000元整。(以統一折扣率80%為上限,實際視議價結果而定。) (2)廠商標價不得超過前述統一折扣率,否則視為無效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9,824,000元
fetched_at
2021-01-06T02:28:48+08:00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莊坤霖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
傳真號碼
(03)5246137
電子郵件信箱
01993@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82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1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1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請於上班時間至(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現場付款購買。2.郵購者:以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郵政匯票,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內附郵資,郵寄至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政風處,並於信封註明欲購之標單名稱。3、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0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26 09:30
開標時間
110/01/26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加入相關技術顧問公會者;或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並加入技師公會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一)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土木或結構技師之執業執照。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土木或結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上述之納稅證明及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分別另說明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至112年12月31日內,由機關逐案通知(包括以傳真、簡訊、電子郵件及公文等)規劃設計開始辦理及完成之期限,並於規定期限將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乙份送請機關審核,於機關核定後送工程設計預算書圖3份及招標文件1份(機關得視案件情形指定增加檢送文件之份數),以利機關辦理招標作業。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二)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餘詳如契約第七條) *其他: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本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9,824,000元整 (1)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每家廠商服務費用預算金額上限為新台幣9,912,000元整。(以統一折扣率80%為上限,實際視議價結果而定。) (2)廠商標價不得超過前述統一折扣率,否則視為無效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1/26 09:30
開標日期
110/01/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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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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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110年度道路橋樑及相關附屬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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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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