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24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各里(社區)巡守隊自行車採購案

新竹市政府 決標日:105/08/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昌車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60,000
原始預算
$ 1,6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世煌
聯絡電話 (03)5216121#232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洪世煌
聯絡電話 (03)5216121#232
傳真號碼 (03)5237321
電子郵件信箱 0162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於106年12月31日前保留增購權利,增購金額為上限新台幣640,000元整,依契約價格及履約條件購買,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09
原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取(2)郵購者請購買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匯票(金額為招標文件售價),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將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寄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郵購。(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5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自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2 09:30
開標時間 105/08/12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銷、代理或製造(含批發及零售)自行車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機關依實際需求不定期通知交貨數量,廠商依機關通知交貨日期、數量,將履約標的全數先送至機關指定地點點驗後,由廠商於點驗日起7日內送達新竹市各巡守隊據點交由巡守隊簽收。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本案需繳納押標金新台幣8萬元整。) 更正文件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1日上午9點30分及開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1日上午10點30分。 (二)、變更文件:採購契約,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更正文件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45年8月12日上午9點30分及開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2日上午10點30分。 (二)、變更文件:評選須知,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洪世煌
聯絡電話
(03)5216121#232
機關代碼
3.76.58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聯絡人
洪世煌
聯絡電話
(03)5216121#232
傳真號碼
(03)5237321
電子郵件信箱
0162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於106年12月31日前保留增購權利,增購金額為上限新台幣640,000元整,依契約價格及履約條件購買,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09
原公告日
10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取(2)郵購者請購買抬頭為「新竹市政府」之匯票(金額為招標文件售價),並附大型回郵信封,將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寄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郵購。(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150元,親自領取者以現金支付;郵購者以郵政匯票支付。(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自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2.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8/12 09:30
開標時間
105/08/12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本府開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8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府服務中心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銷、代理或製造(含批發及零售)自行車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機關依實際需求不定期通知交貨數量,廠商依機關通知交貨日期、數量,將履約標的全數先送至機關指定地點點驗後,由廠商於點驗日起7日內送達新竹市各巡守隊據點交由巡守隊簽收。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其他 〈1〉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採電子投標之廠商,請將前開資料另行寄送至本府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選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本案需繳納押標金新台幣8萬元整。) 更正文件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1日上午9點30分及開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1日上午10點30分。 (二)、變更文件:採購契約,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更正文件如下: (一)、截止投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45年8月12日上午9點30分及開標日期時間延長至105年8月12日上午10點30分。 (二)、變更文件:評選須知,電子領標廠商請至原領標網址領取前開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8/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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