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uanpu.hc@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有其他經費來源,本校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期間至112年8月31日止,擴充金額71萬6,850元整(為保留112學年度需求,預估課桌椅105張、雙層開閉式黑(白)板3座、梯形實驗桌24張、正方形桌12張、扇形桌18張、滅火器箱10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慈濟路2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第一批應於111年8月15日前,第二批12月15日前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團體,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 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5)押標金繳納憑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新竹市東區慈濟路2號 總務處
三、【其他】
1. 本案採訂有底價之評分及格最低標。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1年6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新竹市東區關埔國民小學,TEL:(03)6669086,FAX:(03)6669018
5.【開標地點】本校1樓手作教室
6.【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5萬元整,【保固保證金】新臺幣10萬元整。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新竹市政府政風處電話 :(03)5269193、傳真 (03)524731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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