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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海埔路171巷9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99990其他工程業或CH01010體育用品製造業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證。
2.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任何類型之投標廠商,不論其使用票據與否,均應向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以證明符合前述條件;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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