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電子郵件信箱
peggypei1979@tmail.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 (一)(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勾選者中任ㄧ項):
■(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2)土木包工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3)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其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1-4)或與本案採購項目具有相關性之履約能力廠商。
▓(二)(1)廠商納稅證明:
(1-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1-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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