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電子郵件信箱
jojo72577@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前,增購「晨曦樓耐震補強工程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新竹市牛埔東路26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3)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
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預計開工日期為111年7月1日,並於開工日起56日曆天內完成教學區域所有工程,其他不影響教學活動進行之施工,完工日期為111年9月25日之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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