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312W 已截止

新竹市水源國小106年度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設備-北棟大樓防水隔熱改善工程

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公告日:107/03/12 截止日:107/03/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6,008,000

押標金
$ 18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8.97.4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美玲
聯絡電話 (03)5711125#107
機關代碼 3.76.58.97.4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聯絡人 詹美玲
聯絡電話 (03)5711125#107
傳真號碼 (03)5726579
電子郵件信箱 sypstjamel@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2,00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如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明。 2.承攬工程手冊(影印1至12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7.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美玲
聯絡電話
(03)5711125#107
機關代碼
3.76.58.97.4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聯絡人
詹美玲
聯絡電話
(03)5711125#107
傳真號碼
(03)5726579
電子郵件信箱
sypstjamel@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8,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4,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2,00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仰德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詳如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無效標。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明。 2.承攬工程手冊(影印1至12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東區水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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