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larychen0826@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104巷22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一路104巷2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之⼟⽊包⼯業或綜合營造業者,或營業項⽬有相關施作能⼒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電⼦領標:網址為「政府電⼦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憑據明細廠商可進
入政府電⼦採購網⾸⾴⾴⾯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
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
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領標⽇期:⾃公告⽇起⾄截
⽌投標時間⽌。三、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隨即進⾏開
標。四、其他:1.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
⽵市中正路⼀⼆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
政署受理檢舉電⼦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調查站傳
真:(03)5385052。2. 得標廠商請洽新⽵市稅務局網站
www.hcct.gov.tw/ch/propaganda.jsp或⾄新⽵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
花稅繳款書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專線03
5225161轉310、319。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該⽇停⽌辦公致 未達原定截
⽌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 截⽌投標或收件時間
及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本案於115年4月16簽准依照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或依第九款至第十一款公告程序辦理結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訂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得改採限制性招標,以符合採購效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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