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rkchang@tmail.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後續擴充時間: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上課天數114天)
金額:無升降及輪椅座位設備之車輛每日4200元,有升降及輪椅座位設備之車輛每日525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食品路226號 竹蓮國小總務處或警衛室
履約期限
112年8月30日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
1 ·公司法人 ( 營業項目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類,G101031計程車客運類,G101041小客車租賃業或G1010 51遊覽車客運業其中之一項)
2·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機構或團體。
3 ·本勞務採購相關行業(營業項目列有與所投標標的相符之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亅
本採購保留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間自113年1月 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00萬元,並以原契約決標單價及條件按實際服務數量結算 , 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本案評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間預定112年7月28日 (週五)上午10時00分召開。(預定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