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水田街3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水田街33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凡依法登記土木包工業
綜合營造業:
(1)凡依法登記之丙等以上營造業。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110年度)公會會員證。
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手續:
(一)投標文件取得方式:
凡欲參加本案投標之廠商,應於本校招標公告即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投標作業)、親自或附回郵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將下列依序裝入標封內供本校於開標時查驗。
1.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請先自行填妥相關資料)。
2.合法登記項目必須登記項目應具綜合營造業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納稅證明
5.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無電子領標則或經機關查證後免附)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保證金查詢同意書
8.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9.採購標單、標價清單等
10.退還押標金申請書
11.投標須知內之切結書1
12.不適用物價調整條款聲明書
除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投標須知內之切結書1、不適用物價調整條款聲明書外,未依上述規定文件投標視為無效標。
(三)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在規定投標截止期限前,將標函經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如有延誤,廠商自行負責,一經送達本校之標函,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發還、更改、作廢或撤銷,否則依採購法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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