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pps1110701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頂埔國小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午餐暨點心食材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協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4,160
原始預算
$ 1,524,1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58.97.2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顯明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機關代碼 3.76.58.97.29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聯絡人 邱顯明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傳真號碼 (03)5303625
電子郵件信箱 dpps04@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24,1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1,524,160元。 數量: 午餐:98人*34元*200天 點心:90人*46元(2餐)*200天 寒暑假午餐:12人*34元*31天 寒暑假點心:12人*46元(2餐)*31天 履約時間:從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日期依人事行政局公布之行事曆為準。後續擴充條件於111學年度結束前進行餐點滿意度評分會議,達合格分數平均70分以上,得後續擴充一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08:00
開標時間 111/07/13 08: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主管機關登記符合採購標的物之公司行號或生產(或運銷)合作社,或經營食品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本案採購之標的必需考量廠商專業服務經歷、履約能力等項度,是屬異質性之採購案,故本案擬採公開招標,決標方式採不訂底價以固定金額給付,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決標,依評選委員評選,擇最有利標廠商依序辦理議約。 三、本案採購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以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五、截止投標:111/07/13 08:00 開標時間:111/07/13 08:30 評選時間:111/07/18 10:00 開標評選地點:本校二樓200會議室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7.2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顯明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機關代碼
3.76.58.97.29
單位名稱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聯絡人
邱顯明
聯絡電話
(03)5386204#21
傳真號碼
(03)5303625
電子郵件信箱
dpps04@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24,1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1,524,160元。 數量: 午餐:98人*34元*200天 點心:90人*46元(2餐)*200天 寒暑假午餐:12人*34元*31天 寒暑假點心:12人*46元(2餐)*31天 履約時間:從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日期依人事行政局公布之行事曆為準。後續擴充條件於111學年度結束前進行餐點滿意度評分會議,達合格分數平均70分以上,得後續擴充一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3 08:00
開標時間
111/07/13 08: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頂埔路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主管機關登記符合採購標的物之公司行號或生產(或運銷)合作社,或經營食品業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本案採購之標的必需考量廠商專業服務經歷、履約能力等項度,是屬異質性之採購案,故本案擬採公開招標,決標方式採不訂底價以固定金額給付,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決標,依評選委員評選,擇最有利標廠商依序辦理議約。 三、本案採購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以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五、截止投標:111/07/13 08:00 開標時間:111/07/13 08:30 評選時間:111/07/18 10:00 開標評選地點:本校二樓200會議室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香山區頂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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