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6/12/1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廠商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福麗里35鄰府前路160巷51弄2號1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6/12/19 - 107/04/30
品項名稱
頂埔國小三樓圖書室屋頂隔熱防水漏水修繕工程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
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
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
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
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
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
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
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
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廠商於投標前應至現場勘察並確實了解施工圖說內容,如有疑問應於投標前以書面向本校要
求釋疑。
四、承包廠商於校內施工時「禁止於校園內吸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以罰鍰」與「請遵守菸
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五、本招標案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單者,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法第三條規定經校長核可後改採限制性招標,以符合採購效率。
六、保固期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之日起算3年。
七、學校為教學單位,施作須配合學校可施作時間施作。
八、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
5247310)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
5388888、傳真:03-530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