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06/06/1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民富里民富街145號一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06/06/26 - 106/08/22
品項名稱
新竹市頂埔國小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用簿本及美勞材料採購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 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查復表代之。
二、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三、投標廠商投標時,資格標審查完畢,合格投標廠商請檢附規格表所列各項樣品一式一份於開標現場接受學校審查(未攜帶樣品廠商,視為無效標)。得標廠商,需將送審樣品留校,做為驗收對照用,驗收完畢,再請廠商攜回。
四、本招標案如第一次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單者,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法第三條規定經校長核可後改採限制性招標,以符合採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