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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規定。本案為限期完工。廠商商應於簽約日起至 113 年 6 月 6 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並於驗收前開放機關開始使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電器安裝業(E601020)、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開開標案件公告之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如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則延至機關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得標廠商製作契約書須知:
(2-1)契約頁次請勿任意變更,並以左側為裝訂線,每頁蓋騎縫章。請以膠裝成冊,切勿以活頁裝訂,請惠予配合。
(2-2)契約文件及契約份數請依契約第1條辦理,封面建請採用稍厚紙質製作(所提供之範本請製作成契約正本)。
(2-3)契約製作完成逕送本校無須來函說明(不須掛公文)。
(2-4)廠商聲明書、標單等當初投標文件影本,請加蓋原章於空白處。
(2-5)請於決標日起算7工作天內將契約製作完成送本校辦理簽約。
(3)製作契約書所需經費請併入本案投標成本內。
(4)本案本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之代理人(由代理人到場者須檢附被代理公司對本次投標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否則不得參加開標)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及投郵掛號收據(收據非必要條件可免附,俾便核對標封);開價格標前前述人員應到達會場。凡是投標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若於審標中,對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等有不明瞭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權。
(5)本投標須知未詳細事宜,請參「圖說規範表」、「施工規範」。
(6)建議訂約廠商至新竹市稅務局繳納印花稅。
(7)本案為限期完工。廠商商應於簽約日起至 113 年 6 月 6 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並於驗收前開放機關開始使用。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