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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預計增加其他步道等設施,擴充設計監造費至3,500,000元(擴充部分尚未核定)。
2.前述擴充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登記項目有以下之一者: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或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或土木/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2.以建築師、土木技師資格投標者等應分別檢附開業證書、執業執照、統編編配通知書上年度所得稅結算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開開標案件公告之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如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則延至機關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得標廠商製作契約書須知:
(2-1)契約頁次請勿任意變更,並以左側為裝訂線,每頁蓋騎縫章。請以膠裝成冊,切勿以活頁裝訂,請惠予配合。
(2-2)契約文件及契約份數請依契約第1條辦理,封面建請採用稍厚紙質製作(所提供之範本請製作成契約正本)。
(2-3)契約製作完成逕送本校無須來函說明(不須掛公文)。
(2-4)廠商聲明書、標單等當初投標文件影本,請加蓋原章於空白處。
(2-5)請於決標日起算7工作天內將契約製作完成送本校辦理簽約。
(3)製作契約書所需經費請併入本案投標成本內。
(4)本案本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之代理人(由代理人到場者須檢附被代理公司對本次投標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否則不得參加開標)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及投郵掛號收據(收據非必要條件可免附,俾便核對標封);開價格標前前述人員應到達會場。凡是投標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若於審標中,對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等有不明瞭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權。
(5)本投標須知未詳細事宜,請參「投標須知補充資料」、「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6)本案評審委員會(如公開名單:吳宗錤、楊長榮、杜安安、張曉楓、徐曉盈、彭燦明)於開標審標完成後另行通知舉行時間地點,請投標廠商注意出席。
(7)建議訂約廠商至新竹市稅務局繳納印花稅。
(8)本案預計擴充設計監造費至2,897,395元(擴充部分尚未核定)。
(9)本投標須知未詳細事宜,請參「廠商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10)本案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其中設計監造費部分決標方式為「服務費用按建造費用之百分比」,地形測量部分決標方式為「總價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