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6012001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美樂家客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2,976
原始預算
$ 2,076,800
底價金額
$ 2,014,000
決標折數
84.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8.9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季樺
聯絡電話 (03)5316605#146
機關代碼 3.76.58.96.5
單位名稱 輔導室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聯絡人 吳季樺
聯絡電話 (03)5316605#146
傳真號碼 (03)5340698
電子郵件信箱 khjht191@khjh.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76,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2,07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整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08:30
開標時間 106/01/20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3日至10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法登記之交通運輸業者或其他相關行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應附具下列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會員證。(詳如投標須知)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105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交通車採購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季樺
聯絡電話
(03)5316605#146
機關代碼
3.76.58.96.5
單位名稱
輔導室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聯絡人
吳季樺
聯絡電話
(03)5316605#146
傳真號碼
(03)5340698
電子郵件信箱
khjht191@khjh.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76,8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2,076,8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整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0 08:30
開標時間
106/01/20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3日至106年6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依法登記之交通運輸業者或其他相關行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應附具下列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會員證。(詳如投標須知)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105年度第二學期特教學生交通車採購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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