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hjht296@khjh.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之情事。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
(3-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
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校舍地震災損復原工程第二次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