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8080602 已決標公告

校舍地震災損復原工程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詠拓營造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86,000
原始預算
$ 1,889,095
底價金額
$ 1,88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8.96.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秀香
聯絡電話 (03)5316605#132
機關代碼 3.76.58.9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聯絡人 彭秀香
聯絡電話 (03)5316605#132
傳真號碼 (03)5340698
電子郵件信箱 khjht296@khjh.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1,889,09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5 08:30
開標時間 108/08/15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15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之情事。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 (3-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 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校舍地震災損復原工程第二次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秀香
聯絡電話
(03)5316605#132
機關代碼
3.76.58.96.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
聯絡人
彭秀香
聯絡電話
(03)5316605#132
傳真號碼
(03)5340698
電子郵件信箱
khjht296@khjh.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8 新竹市政府
補助金額
1,889,09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2.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壹佰元以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15 08:30
開標時間
108/08/15 09: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玖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光華北街10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15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之情事。 2.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 (3-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 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本案可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校舍地震災損復原工程第二次招標文件」,郵購地址:新竹市光華北街10號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
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2.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或向下列各機關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台北縣新店市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3)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5)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光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