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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經核准設立,具履約能力。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 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評審日期:訂於110年11月15日(一)上午9點0分
地點: 本校感恩樓會議室
廠商不必到校簡報
廠商投標時,必須提供1組全新包裝完整之樣品,供採購評審委員拆封、外觀檢視及試用,評審完成現況由投標廠商領回。
更正投標須知第15條-廠商所提供之產品不限產地
本案招標文件及評審小組委員名單公告於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tps/tpam/main/tps/tpam/createTender.do?menuMode=createTender
檢舉受理單位增加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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