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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所有項目之後續擴充採購權利,本校應在廠商函報交貨完成前提出增購項目及數量,增購後之總採購金額,以公告採購金額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為配合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核發,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押標金繳納憑據(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7.規格文件【規格型錄或產品說明書(須標註符合規格之項次】
附加說明
1. 本案為本市建華國中、光武國中、建功高中(國中部)、培英國中四校各設置一間資訊科技教室設備採購
2. 教室位置及現況,投標前廠商應自行聯絡各校總務處資訊組查看
3. 得標後依各校要求安裝各項設備及連接線路,完成4間資訊科技教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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