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23 已決標公告

105學年度高二教育旅行活動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決標日:105/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奇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1,3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76.58.95.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明正
聯絡電話 (03)5384332#401
機關代碼 3.76.58.95.2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聯絡人 林明正
聯絡電話 (03)5384332#401
傳真號碼 (03)5308149
電子郵件信箱 mikerios@mail.hhjh.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3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4月26、27、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3.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三圖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95.2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明正
聯絡電話
(03)5384332#401
機關代碼
3.76.58.95.2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聯絡人
林明正
聯絡電話
(03)5384332#401
傳真號碼
(03)5308149
電子郵件信箱
mikerios@mail.hhjh.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3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香山區元培街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4月26、27、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營業稅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3.信用證明文件: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三圖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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