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1147@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或郵寄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依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5%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投標處所: 1.方式:電子領標(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憑據號碼須經核對符合。 本案係電子領標,依工程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4號函,廠商投標時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決標予該廠商。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或郵寄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二、未依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規定領標、投標或未依前述規定檢附各項文件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檢舉受理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