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21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小型零星修復及災害搶修工程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決標日:106/03/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運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50,000
原始預算
$ 4,099,827
底價金額
$ 3,890,000
決標折數
98.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6.58.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書豪
聯絡電話 (03)5152525#405
機關代碼 3.76.58.82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人 張書豪
聯絡電話 (03)5152525#405
傳真號碼 (03)55327402
電子郵件信箱 30552@ems.hc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俟機關需求,徥依原決標契單價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400000元,期間至107年6月30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09
原公告日 106/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郵寄新竹市北區區公所(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2、其餘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或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書豪
聯絡電話
(03)5152525#405
機關代碼
3.76.58.82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人
張書豪
聯絡電話
(03)5152525#405
傳真號碼
(03)55327402
電子郵件信箱
30552@ems.hc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俟機關需求,徥依原決標契單價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400000元,期間至107年6月30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09
原公告日
106/03/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3/1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郵寄新竹市北區區公所(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2、其餘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會員證:當年度或有效期之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4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