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9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辦理114年度東區、北區、香山區公所「里鄰長報紙採購案」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決標日:113/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067,600
原始預算
$ 8,319,600
底價金額
$ 8,067,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6.58.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漢明
聯絡電話 (03)5152525#226
機關代碼 3.76.58.82
單位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人 莊漢明
聯絡電話 (03)5152525#226
傳真號碼 (03)5326738
電子郵件信箱 30174@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竹市東區、北區、香山區公所保留後續增減鄰及擴充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依契約單價後續增購之權利,相關金額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惟確定增減鄰及後續擴充應以機關實際通知為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08
原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13 09:00
開標時間 113/11/13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銷(承銷)證明書、營業項目符合得供售報紙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 03-5225161 轉 319。 2.投標文件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機關指定地方,採送達主義,非以郵戳時間或機關同仁至郵局或郵政信箱取件時間為準,如以郵寄方式送達,請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作業時間,逾截標時間,責任自負。 3.投標文件所載金額之文字與數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文字與文字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疑義、異議、申訴、履約爭議調解,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7.本案如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因應114年度三區行政區域調整增鄰份數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0
受理單位:單位 份/日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52,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8.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漢明
聯絡電話
(03)5152525#226
機關代碼
3.76.58.82
單位名稱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人
莊漢明
聯絡電話
(03)5152525#226
傳真號碼
(03)5326738
電子郵件信箱
30174@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竹市東區、北區、香山區公所保留後續增減鄰及擴充115年1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依契約單價後續增購之權利,相關金額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惟確定增減鄰及後續擴充應以機關實際通知為主。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1/08
原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1/13 09:00
開標時間
113/11/13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銷(承銷)證明書、營業項目符合得供售報紙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 03-5225161 轉 319。 2.投標文件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機關指定地方,採送達主義,非以郵戳時間或機關同仁至郵局或郵政信箱取件時間為準,如以郵寄方式送達,請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作業時間,逾截標時間,責任自負。 3.投標文件所載金額之文字與數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文字與文字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疑義、異議、申訴、履約爭議調解,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7.本案如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因應114年度三區行政區域調整增鄰份數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70
受理單位:單位
份/日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52,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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