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90014@ems.hc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依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工程金額新台幣2,300,000元,且得於107年6月30日前向得標廠商提出以換文或重新議定新約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 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 號2樓行政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履約期至107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如投標須知(2)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3)若廠商資格摘要列明投標廠商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專業營造業(如: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及及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等等)、自來水管承裝業、電器承裝業及冷凍空調工程業投標時應另檢附下列文件(如廠商資格摘要不屬上述廠商,毋須檢附):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傳真號碼(03)5300074。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合約書稿及招標文件。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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