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4 已決標公告

國家文化記憶庫「新竹市地方知識庫寶藏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新竹市文化局 決標日:107/10/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藍星球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40,000
原始預算
$ 9,000,000
底價金額
$ 8,8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8.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虹縈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215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58.32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聯絡人 賴虹縈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215
傳真號碼 (03) 5324834
電子郵件信箱 50085@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9,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費,書面領標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23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3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展覽策劃、廣告行銷、藝文服務業等相關業者,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公司行號、學校單位、法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寄達本局行政科郵購(並附回郵45元信封貼足郵票)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文化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東大路2段15巷1號。 電話:(03)5356869;傳真:(03)5337861。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承廠商資格摘要: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請繳交免稅證明。 3.與本案相關之學術單位: 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學術機構時提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免附。) 4.與本案相關之法人、團體: (1)設立或登記證明:為營利事業法人者,需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需出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書。 (2)納稅證明。(免稅者,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本案評選委員會委員: 1.張德南 前新竹中學教師 2.江天健 清華大學教授 3.許主冠 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 4.李欣耀 新竹市文化局副局長 5.邱淑芳 新竹市文化局秘書 6.林曉華 新竹市文化局科長 7.許素銀 新竹市文化局科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代碼 3.76.58.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賴虹縈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215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58.32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聯絡人
賴虹縈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215
傳真號碼
(03) 5324834
電子郵件信箱
50085@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5文化部 補助金額 9,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7/10/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費,書面領標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2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23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3樓行政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展覽策劃、廣告行銷、藝文服務業等相關業者,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公司行號、學校單位、法人或團體皆可參加。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0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續: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寄達本局行政科郵購(並附回郵45元信封貼足郵票)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文化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東大路2段15巷1號。 電話:(03)5356869;傳真:(03)5337861。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承廠商資格摘要: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請繳交免稅證明。 3.與本案相關之學術單位: 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參評廠商為政府立案之學術機構時提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免附。) 4.與本案相關之法人、團體: (1)設立或登記證明:為營利事業法人者,需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需出具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明書。 (2)納稅證明。(免稅者,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本案評選委員會委員: 1.張德南 前新竹中學教師 2.江天健 清華大學教授 3.許主冠 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 4.李欣耀 新竹市文化局副局長 5.邱淑芳 新竹市文化局秘書 6.林曉華 新竹市文化局科長 7.許素銀 新竹市文化局科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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