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0樓長期照顧科
電子郵件信箱
71193@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因用地需求改變,使都更申請流程須依都市計畫法送內政部審查,其所增加之費用,經機關同意後得於本案履約期間內向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限制性招標辦理,後擴預算金額為300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央路241號11樓本機關行政科收文處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至機關與民間機構完成簽訂投資契約,且無待其他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期間,可提供本案規劃內容(以都市計畫科或交通工程科之技術事項為限)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資顧問業(I102010)、管理顧問業(I10306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之一者。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提供有效期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技師事務所提供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提供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餘請參照投標須知第50、51條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提供有效期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及技師證書影本】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ch/propaganda.jsp或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0、319』
附加說明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衛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電話:(03)5355191#150;傳真:(03)5355219。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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