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0005 已截止

辦理2021大型活動醫療服務委託專業勞務案

新竹市衛生局 公告日:110/01/08 截止日:110/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0/01/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秀玲
聯絡電話 (03)5355191#236
機關代碼 3.76.58.3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0樓醫政科
聯絡人 劉秀玲
聯絡電話 (03)5355191#236
傳真號碼 (03)5334036
電子郵件信箱 h71453@hcc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關醫護站擴增與人力需求,本局視經費來源確定後,且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履行醫療服務之供應,擴充期間上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及範圍為標餘款加計新臺幣15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9 09:00
開標地點 本局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1樓行政科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3月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法人團體或醫療機構。 (2)經內政部許可設立之醫療衛生團體。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等。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3)526-9193 傳真:(03)524-7310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信箱:hc3302@ems.hc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秀玲
聯絡電話
(03)5355191#236
機關代碼
3.76.58.3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0樓醫政科
聯絡人
劉秀玲
聯絡電話
(03)5355191#236
傳真號碼
(03)5334036
電子郵件信箱
h71453@hcch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關醫護站擴增與人力需求,本局視經費來源確定後,且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履行醫療服務之供應,擴充期間上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及範圍為標餘款加計新臺幣15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9 09:00
開標地點
本局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1樓行政科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0年3月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法人團體或醫療機構。 (2)經內政部許可設立之醫療衛生團體。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等。 3.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3)526-9193 傳真:(03)524-7310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信箱:hc3302@ems.hc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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