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8.3.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40 預鑄式組合及安裝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6.58.3.5 |
|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 北區 海濱路240號 |
| 聯絡人 | 廖雅萱 |
| 聯絡電話 | (03) 5368920 #6003 |
| 傳真號碼 | (03) 5368347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主要設備健全度評估及規劃需升級整備項目,以達成提升本市垃圾資源回收廠處理效能、增加發電效益、降低污染排放、提升節能減碳績效、形塑友善環境焚化廠新形象等目標,並可妥善處理本市產出之廢棄物。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2/03/31 15: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106030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55 |
| 補助機關名稱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補助金額 | 134,680,000元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竹市-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30974465 |
| 廠商名稱 | 榮福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中華四路47號8樓之2 |
| 廠商電話 | (07) 2692263 |
| 決標金額 | 445,30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2/07/03 - 112/08/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僱用員工總人數 | 257 |
|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1 |
|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3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新竹市垃圾資源回收廠升級整備(第一期)統包工程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榮福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48,900,000元 |
| 底價金額 | 447,50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45,30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2/07/03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2/07/05 |
| 契約編號 | 11206055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45,30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8.3.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
| 附加說明 | 本案原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故保留決標,業經業務單位(廢處科) 於112年7月3日簽准通知預算已完成法定程序,故辦理決標事宜。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