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2137@ems.hccep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利後續強化防疫作業,有效清理具感染風險居家隔離及檢疫者之廢棄物,本局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擴充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並依原契約條件及項目單價辦理後續增購,經費估算約略為260萬元,惟不得超過採購金額500萬元,視年度賸餘金額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核可補助為辦理依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58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如匯票購買抬頭請書寫新竹市政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30058新竹市海濱路240號行政科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收發戳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應附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標單、標價清單、甲級或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等,詳投標須知第44條規定。
【其它】: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將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文件置於同一標封投標。2.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投標標價清單等相關規定,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3.其他未盡事宜,本局將另行公告。4.開標時請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5.有關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案業務科室承辦人。
【領標方式】:1.專人購買:請於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購買。2.郵遞購買:標單重量約500公克,請視需選擇郵遞寄送方式並附足額回郵信封(信封尺寸建議A3為適)寄「新竹市海濱路240號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行政科」購買。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1.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00074。2.新竹市政府政風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檢舉信箱:新竹郵政01045號信箱。電話:(03)5368920轉1201。4.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其餘管道如下所列之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備註】:防疫期間請自備口罩與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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