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2107@ems.hccep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如匯票購買抬頭請書寫新竹市政府】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新竹郵政433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行政科收發戳記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電信相關營業項目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原招標文件規範「招標時檢附產地出廠證明、原廠連帶保固證明書及原廠認證資格工程師 一人」改為驗收時檢附,請詳閱規範書、規格審查表、契約書規定。
2.履約期限改為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完成。
【投標檢附】: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6.規格審查表、7.標單、8.押標金。
【其他】1.本案採總價決標。2.投標前請詳閱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規定。3.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4.有關本案招標文件之內容諮詢請洽行政科張哲彥。
【領標方式】:1.專人購買:請於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購買。2.郵遞購買:標單重量約500公克,請視需選擇郵遞寄送方式並附足額回郵信封(信封尺寸建議A3為適)寄「新竹市海濱路240號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行政科」購買。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2)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檢舉信箱:新竹郵政01045號信箱。電話:(03)5368920轉1201。其餘如下所列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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