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1151@ems.hccepb.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如匯票購買抬頭請書寫新竹市政府】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領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之技術顧問機構、學術研究機構、需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之財團法人或公司,其相關文字報告及語言溝通須以中文為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應附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信用之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32條規定。
【應附投標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及服務建議書等,詳投標須知第32條規定。
【其它】: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請將資格證明文件及標單文件置於同一標封,連同服務建議書投標。2.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草稿、評選須知及評選作業說明等相關規定,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3.其他未盡事宜,本局將另行公告。3.有關本案招標文件內容之諮詢,請逕洽本案業務科室承辦人。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1)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00074。(2)新竹市政府政風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檢舉信箱:新竹郵政01045號信箱。電話:(03)5368920轉1201。(4)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其餘管道如下所列之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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