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9020@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95號(新竹市立體育館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95號(新竹市立體育館綜合辦公室)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學校、其他業類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禁止者。
附加說明
壹、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參選廠商為大專院校者,應出具該校參與本案之授權證明。
二、參選廠商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及其他業類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者,應出具以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技師執業執照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5)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1)財團法人核准成立文件及法人登記證
(2)納稅證明。
5.其他業類公司登記營業項目代碼含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者
(1)公司登記證明
(2)納稅證明
貳、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場不收取費用。
參、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60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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