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40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水災智慧防災系統設備維護服務採購案招標文件

新竹市消防局 決標日:113/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昕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俊丞
聯絡電話 (03)5229508#5533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簡俊丞
聯絡電話 (03)5229508#5533
傳真號碼 (03)5228994
電子郵件信箱 4915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市水災智慧防災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須附公司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至少有通信工程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訊軟體零售業等其中之一者。 二、其他:承辦相關經驗業績證明文件(完工證明或合約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臨時叫修與設備更換: (1)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汛期)(含國定假日、 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24小時內完 成;非屬汛期期間, 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72小時內完成。 (2)無法立即修復時,需提供同級(含)以上備品替用,使標的物回 復正常運作,至故障設備修復完成,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 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 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 品。 (3)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 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 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品。 (4)異常及故障經專業判斷為資安事件,於判斷後6小時內處理完 成,並於處理完成後7個日曆天內將處理程序、結果及改善建議 方案措施作成文件向本局承辦人說明。 (5)發生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漏洞/資安訊息警 訊)資安事件或安全性漏洞時,自機關通知7日內完成官方已針 對弱點釋出修復版本完成更新事宜。 (6)3個工作天內將相關維護紀錄(包括通知時間、故障描述、實際 處理時間、因應之修復事項、零件更換紀錄、修復後開始正常運 作時間及維護人員簽名)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紀錄電子 檔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證用。 (7)監測資料傳輸(IoW平臺的物理量量測數據)中斷(含弱點修補) 或妥善率低於90%,需於8小時內(從通知查修時間起算)修復, 至遲應48小時內需修復完畢。 2、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定期保養維護: (1)114年4月底前及11月底前各進行一次清冊內全部設備詳細 功能檢測及清潔保養工作(包含檢查、測試、清潔、調整、更 換故障零件等)服務,以維持本契約標的物功能之正常運作, 並於114年5月10日及12月10日前提供檢測報告內容函送 本局備查。 (2)本市「智慧防汛系統平台」維護檢查作業應於每月15日前進 行一次線上檢測(線上遠端毒檢測、系統定期更新及檢測作 業),確保資料介接正確性,於每月16日提供檢測報告電子 檔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 證用。 3、颱風事件專案服務:本市發佈海上颱風警報後6小時內,應點檢 全市淹水感測器、CCTV系統,並經本局承辦人員確認。 4、其他: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4日內針對本局提供之維護範 圍設備清冊進行清點,並將清點後之情形書面回報本局承辦人。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8.2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俊丞
聯絡電話
(03)5229508#5533
機關代碼
3.76.58.20
單位名稱
災害管理科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聯絡人
簡俊丞
聯絡電話
(03)5229508#5533
傳真號碼
(03)5228994
電子郵件信箱
4915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市水災智慧防災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須附公司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至少有通信工程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資訊軟體服務業、資訊軟體零售業等其中之一者。 二、其他:承辦相關經驗業績證明文件(完工證明或合約影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臨時叫修與設備更換: (1)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汛期)(含國定假日、 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24小時內完 成;非屬汛期期間, 從本局通知查修時間起算72小時內完成。 (2)無法立即修復時,需提供同級(含)以上備品替用,使標的物回 復正常運作,至故障設備修復完成,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 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 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 品。 (3)故障品需於7個日曆天內維修完畢,若設備故障不堪修復時,得 標廠商需立即通知本局,並經本局依設備規格、功能、性能等審 查同意後,方可替代更換新品。 (4)異常及故障經專業判斷為資安事件,於判斷後6小時內處理完 成,並於處理完成後7個日曆天內將處理程序、結果及改善建議 方案措施作成文件向本局承辦人說明。 (5)發生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漏洞/資安訊息警 訊)資安事件或安全性漏洞時,自機關通知7日內完成官方已針 對弱點釋出修復版本完成更新事宜。 (6)3個工作天內將相關維護紀錄(包括通知時間、故障描述、實際 處理時間、因應之修復事項、零件更換紀錄、修復後開始正常運 作時間及維護人員簽名)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紀錄電子 檔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證用。 (7)監測資料傳輸(IoW平臺的物理量量測數據)中斷(含弱點修補) 或妥善率低於90%,需於8小時內(從通知查修時間起算)修復, 至遲應48小時內需修復完畢。 2、既有水情災情監測系統與設備定期保養維護: (1)114年4月底前及11月底前各進行一次清冊內全部設備詳細 功能檢測及清潔保養工作(包含檢查、測試、清潔、調整、更 換故障零件等)服務,以維持本契約標的物功能之正常運作, 並於114年5月10日及12月10日前提供檢測報告內容函送 本局備查。 (2)本市「智慧防汛系統平台」維護檢查作業應於每月15日前進 行一次線上檢測(線上遠端毒檢測、系統定期更新及檢測作 業),確保資料介接正確性,於每月16日提供檢測報告電子 檔以電子郵件或LINE方式回傳予本局承辦人確認及驗收佐 證用。 3、颱風事件專案服務:本市發佈海上颱風警報後6小時內,應點檢 全市淹水感測器、CCTV系統,並經本局承辦人員確認。 4、其他: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14日內針對本局提供之維護範 圍設備清冊進行清點,並將清點後之情形書面回報本局承辦人。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6.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