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49432@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
(1)保留後續增購:辦理「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監造費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採固定百分比4.34%給付;工作報告書費採「總包價法」,預估經費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合計以新臺幣179萬元為上限,實際預算額度以本市議會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為準,工作內容並依實際預算數依比例調整。
(2)本案預算金額及後續增購金額,共計新臺幣275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會議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具備相關建築規劃設計監造專業領域,領有建築師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之合法建築師事務所、依法執業登記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相關工程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相關業者,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皆可參加。
四、其他:各類別廠商需檢附資格文件詳如附加說明。
五、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規劃設計、監造(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二)工作報告書(後續擴充):
(1)特定資格: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應附具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4日曆天內提交「工作實施計畫書」(內容至少包含履約標的實施內容、期程及工作團隊等)紙本1式4份及電子檔1份,供機關審查。
(二)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日曆天內提交「期中報告書」紙本1式8份及電子檔1份。機關召開期中報告書審查會時,廠商需現場簡報及紀錄。審查後若期中報告書需修正,以機關公文通知日後14日曆天內廠商應提交修正後期中報告書1式8份及電子檔1份,供機關審查。
(三)廠商應自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後120日曆天內提交「期末報告書」紙本1式8份及電子檔1份。機關召開期末報告書審查會時,廠商需現場簡報及紀錄。審查後若期末報告書需修正,以機關公文通知日後14日曆天內廠商應提交修正後期末報告書1式8份及電子檔1份,供機關審查。廠商應自期末報告書審查通過後30日曆天內提交「成果報告書」紙本1式8份及電子檔1份(內含各項資料可讀寫編輯之原始檔及PDF檔),供機關查驗。
二、資格文件附加說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①建築師開業證書②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③建築師證書。
(二)技師事務所:①技師執業執照②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①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③相關技師之執業證照。
(四)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業者:①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②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其他附加說明:
1.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新竹市消防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電話:03-5229508#490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領取地點為新竹市西大路679號4樓行政科,如要現場領標請先電話連繫。
4.招標文件遞送方式:郵寄或專人送達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4樓(新竹市消防局行政科)。
5.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契約書、投標須知、招標規範(規格)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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