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郭柏麟(規格問題諮詢)/林偉民標案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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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柏麟(規格問題諮詢)/林偉民標案程序問題)
電子郵件信箱
414619@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於115年12月31日前,依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辦理增購之權利(部分1式品項採議價辦理),擴充後總採購金額不逾新臺幣5,736萬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為汰換重要路口錄影監視系統,並提升錄影監視系統功能,以滿足日益增長的使用需求和提高系統的整體可靠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電信工程(E701010)、電器安裝工程(E60102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或具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相關項目。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履約能力證明資料等(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六十六條)。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資、規格審查、審查作業:
(1)本案於114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本案屬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於114年6月11日(星期三)14時30分,在本局3樓第二會議室開標,由本局會同監辦單位辦理投標廠商之資(規)格審查。
(2)廠商資、規格審查合格者,另擇期辦理進行第二階段測試作業及規劃建置計畫書審查會議,詳如採購計畫書。
(3)規格問題請洽本局保安科郭先生,電話:03-5253304。
2.本案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本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三日。
3.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pis/
4.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權利,未派員到場經本局通知未依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或雖出席但自主持人宣布開始時間起15分鐘內未辦理完妥者亦視同放棄。
6.有關本案所需之必要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之。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gechief-p@mail.moj.gov.tw。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傳真:(03)538505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9.更正公告內容0603:
(1)114年6月3日更正截止投標期限為6月11日17時整,及開標日期6月12日9時30分整。
10.9.更正公告內容0604:
(1)開標日期6月12日9時30分整,延後1小時,改為6月12日10時30分整開標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