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科翰(本案規格問題諮詢)/吳孟宗(標案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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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科翰(本案規格問題諮詢)/吳孟宗(標案程序問題)
電子郵件信箱
414721@ems.hc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有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資通訊服務、軟體開發、系統整合等業務。
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開標資(規)格審查、測試作業、評選作業及議價(約)程序:
(1)本案於112年6月7日(星期三)下午17時00分截止投標;本案屬一次投開標方式辦理,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在本局3樓第二會議室開標,由本局會同監辦單位辦理投標廠商之資(規)格審查。廠商資格及規格標(詳如本案採購計畫書)合併開標。
(2)廠商資(規)格審查合格者,擇日通知廠商進行第二階段測試,測試方式、地點及時間詳如車牌辨識辨識率測試。
(3)投標廠商資格、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並完成第二階段測試後,通知廠商辦理測試結果與建置計畫書評選。評選結果以平均總評分在80分以上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優勝廠商始進入議價(約)程序。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