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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如因決標契約金額不足支應時,則需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至本案預算金額用罄為止。
(2)本契約屆滿時,107年度標案如未完成簽約時,則本契約得依原決標價格延續1-3月內增購權利,預估後續擴充初步檢驗項目800項,金額12萬元,確認檢驗200項,金額5萬元,總計17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三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一樓總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競標本案之民間檢驗機構、廠商應具備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並領有檢測委驗項目之核可證書。
(2)已得標承作本案之民間檢驗機構、廠商應具備現有(配有攝氏四度保存設備)運送尿液檢體專用車輛,並應檢附車籍資料及配有攝氏四度保存設備證明文件。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4)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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