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農民曆、月曆印製採購案

新竹市稅務局 決標日:110/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2,960
原始預算
$ 920,400
底價金額
$ 1,331,300
決標折數
59.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機關代碼 3.76.58.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小珠(需求)胡明琴(採購)
聯絡電話 (03)5225161#200;155
機關代碼 3.76.58.13
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聯絡人 孫小珠(需求)胡明琴(採購)
聯絡電話 (03)5225161#200;155
傳真號碼 (03)5245413
電子郵件信箱 2100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8,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1,488,400元(農民曆:新臺幣920,400元整;月曆:新臺幣568,000元整),月曆分項於各分項結餘勻支後,於預算金額內,保有按原契約條件及月曆分項決標單價擴充增購權利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機關3樓3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或郵寄機關1樓總收文(30041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印刷業及其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履約所需設備或技術之能力文件等。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5.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稅務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電話:(03)5253021,傳真:(03)522439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農民曆
預估數量 1770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920,4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1年月曆
預估數量_2 8000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機關代碼 3.76.58.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孫小珠(需求)胡明琴(採購)
聯絡電話
(03)5225161#200;155
機關代碼
3.76.58.13
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聯絡人
孫小珠(需求)胡明琴(採購)
聯絡電話
(03)5225161#200;155
傳真號碼
(03)5245413
電子郵件信箱
21009@ems.hc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88,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1,488,400元(農民曆:新臺幣920,400元整;月曆:新臺幣568,000元整),月曆分項於各分項結餘勻支後,於預算金額內,保有按原契約條件及月曆分項決標單價擴充增購權利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1/09 10:00
開標地點
機關3樓3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或郵寄機關1樓總收文(30041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8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印刷業及其相關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履約所需設備或技術之能力文件等。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電子繳交憑據請列印併入標封投送。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5.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稅務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央路112號,電話:(03)5253021,傳真:(03)522439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1年農民曆
預估數量
1770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920,4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1年月曆
預估數量_2
8000
截標時間
110/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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