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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本案投標須知所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續【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廠商信用證明(無退票記錄證明)1份。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5.切結書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6.標單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且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7.廠商報價單正本1份(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且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8.企劃書一式10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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