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ai1208@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一號1樓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經政府登記有案或設立文件列有得以辦
理都市計畫、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建築設計、交通規劃、產業規
劃、地政、測量測繪等執業中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學會、
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以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有
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規定情形者,不得參選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府4樓財政處繳交文件圖說費後,憑收據至本
府6樓都市發展處國土計畫科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X39公分),每一郵函以
購買3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
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0元,連同文件、圖
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名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標
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
4日)寄達郵政第四七五號信箱。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
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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