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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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6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1樓總收文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法人登記證書
(2)技師執業執照或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
5.公司或商業機構: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府4樓財政處繳交文件圖說費後,憑收據至本府6樓都市發展處國土計畫科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X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回信郵票每份70元,連同文件、圖說費(限郵政匯票並書名受款人「基隆市政府」,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郵政第四七五號信箱。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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