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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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政府交通處研究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期末報告書經機關發函通知通過後,於10個日曆天內完成印製成果報告書,並經機關核定備查止(計畫約365個日曆天,不含機關審查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第1次更正公告-延長等標期至114年7月21日上午10時00分
二、本案徵求服務建議書所列「現行基地位置」載明土地68筆,經反映釋疑後,已依實際土地使用情形修正為77筆。本次修正徵求服務建議書土地筆數及上傳土地清冊。
三、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四、廠商如認為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採購單位提出異議。
五、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 工程顧問公司
A.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B.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C.會員證影本
(2) 管理顧問公司
(3) 投資顧問公司
(4) 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影本
B.技師或建築師證書影本
C.公會會員證影本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