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LTP10610-04 已決標公告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旁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基隆市政府 決標日:107/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山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15,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
底價金額
$ 3,700,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徐嘉濠
聯絡電話 (02)24261599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聯絡人 徐嘉濠
聯絡電話 (02)24261599
傳真號碼 (02)24259116
電子郵件信箱 ws7890@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30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能提供相關服務設施或依法令得提供相關服務設施之法人。 2.計畫主持人應為廠商負責人或僱用之成員。 3.參選廠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二、詳投標須知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基隆市信二路299號4樓)領取繳費單後,至本府財政處4樓(基隆市義一路1號)繳交購標費用,再持該單據回到本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基隆市信二路299號4樓)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7年1月10日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徐嘉濠
聯絡電話
(02)24261599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交通旅遊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聯絡人
徐嘉濠
聯絡電話
(02)24261599
傳真號碼
(02)24259116
電子郵件信箱
ws7890@mail.kl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0元,領標方式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6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7 10: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30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能提供相關服務設施或依法令得提供相關服務設施之法人。 2.計畫主持人應為廠商負責人或僱用之成員。 3.參選廠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二、詳投標須知第64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基隆市信二路299號4樓)領取繳費單後,至本府財政處4樓(基隆市義一路1號)繳交購標費用,再持該單據回到本府交通旅遊處停車管理科(基隆市信二路299號4樓)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7年1月10日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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