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n8744@mail.kl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有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並依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審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之專業服務廠商,公司營業登記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或展覽服務業(JB01010),或須為國內政府立案核准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司、法人、事務所、學術團體或為學會、公會。
二、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廣告服務、藝文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演藝活動或相關業務者。
三、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請詳列工作團隊組織、財務狀況與主要參與人員學經歷。
2. 廠商過去履約實績及履約能力證明文件。(如過去承攬經驗、曾辦理相當(或以上)規模之實績)。
3. 目前履行中契約總量清冊說明。
4. 廠商資源與其他支援能力。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二)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三)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評審須知之附件九-基隆市政府投標廠商投標證件審查一覽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