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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府財政處(基隆市義一路1號)繳納新臺幣貳佰元整,憑繳費收據至本府交通旅遊處(觀光行政科)(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本府交通旅遊處會議室(基隆市信二路301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行政處總收文(基隆市義一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8年1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得提供本案專業服務之自然人、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自然人,檢附身分證影本。
(二)公司、行號者,檢具公司、行號登記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依規定毋需納稅者免附。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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