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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叙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價擴充1次1年,後續擴充金額為1,835,714元整。
2.有關擴充年度所需經費,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以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為本契約金額上限,各項費用支出依當年度政府各項支出標準核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2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薪資於物價波動逾2.5% 時可變更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受委託單位應備資格
一、財團法人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四、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專業人員資格
社會工作員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或第5條第3款規定者,該規則修訂時同步調整。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財團法人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立案之社會團體、其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四、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社會工作員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款或第5條第3款規定者,
該規則修訂時同步調整。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廠商投標文件以專人寄(送)本機關者請於上班時間送件(上午08:30-
12:00,下午13:30-17:3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